造句指懂得并使用字词,按照一定的句法规则造出字词通顺、意思完整、符合逻辑的句子。依据现代语文学科特征,可延伸为写段、作文的基础,是学生写好作文的基本功。造句来源清俞樾 《春在堂随笔》卷八:“其用意,其造句,均以纤巧胜。” 夏丏尊叶圣陶《文心雕龙》 四:“造句也共同斟酌,由 乐华 用铅笔记录下来。”
下面为您提供关于【生死离别造句】内容,供您参考。
1、千年修道,看穿人世间浮华变迁,生死离别;却能有几人看透伊人身影,儿女之情使人痴狂,使人成长;问道之人尝尽生死两茫茫;何须问道?是也非也?
2、人生苦短,需经历生离死别,多少人无法承受那分离之痛,而自我束缚。可我觉得,生死离别,根本不痛!最痛的是,什么都记不起!女巫的猫。
3、上帝在俯瞰着日日发生的一切,如电影席上观看荧幕上生死离别的观众,或许偶然会感到惋惜,偶然会忿忿不平,或是为剧情的起伏遗憾落泪。
4、得了,得了,又不是什么生死离别!‘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啊,,一路顺风!
5、撕心裂肺的痛苦,莫过于亲人与我们生死离别的时刻,同样思念天堂里的亲人也是疼痛的。当亲人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去了天堂,就留给了我们一生的思念,一世的牵挂。
6、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这个节日中既有祭祖扫坟,生死离别的悲酸泪,又有踏青游玩的欢笑声,是一个富有特色的节日。
7、青春热恋的时候,你说爱我备受摧残的容颜;暮年扶持的时候,你说君生吾未生的甜言。生死离别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你真的心愿。亲爱的,愚人节快乐!
8、感觉我们就像生死离别似的,那一刻我才发现真的舍不得你。
9、为什么只有当将要经历生死离别时,才会意识到父亲杨春山和屠一剑的荫庇……
10、那种无关生死离别,却是对现实的绝望。墨宝非宝。
11、生死离别感慨唏嘘跟我的人一个一个的走了,有一天我也会离开。
12、经历过了,就知道,流光只是生命的旁观者。它看似与众生同游红尘,却分明遗世。那么多的生死离别,离合悲欢,它都坦然相待。人的一生,被时光追赶,时光却依然故我,不急不缓。
13、当珍品散落,你哀痛欲绝,那是爱夫的音容笑貌,是你们的恩爱时光,你提笔写成《金石录后序》,字字血,声声泪,生死离别、人间天上。
14、仰天叹,望月迁,繁星闪烁度华年,悠悠白羽断此缘,岁月尽迁惘消融,步步伤情谱新篇,繁华尽,红尘断,生死离别花离散!落花随流意,相思愁悲续,今生凭栏度,梦里叹浮生!
15、生命会如此长短不一,会有生死离别,这些都是命定的悲感,我们无可逆转,也不可挽回。
16、是不是永远也逃脱不了生死离别的悲剧轮回?
17、经历过生死离别的人,更懂得爱和珍惜。所以,我们活着的人,都要好好善待和把握与人相处的日子,让生命不再留下遗憾!
18、在这个世间的生死离别中,最难的不是死别,却是生离。
句子是语言运用的基本单位,它由词或词组构成,能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如告诉别人一件事,提出一个问题,表示要求或制止,表示某种感慨。它的句尾应该用上句号、问号或感叹号。造句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在分析并理解词义的基础上加以说明。如用“瞻仰”造句,可以这样造:“我站在广场上瞻仰烈士纪念碑。”因为“瞻仰”是怀着敬意抬头向上看。
二、用形容词造句,可以对人物的动作、神态或事物的形状进行具体的描写。如用“鸦雀无声”造句:“教室里鸦雀无声,再也没有人说笑嬉闹,再也没有人随意走动,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了。”这就把“鸦雀无声”写具体了。
三、有的形容词造句可以用一对反义词或用褒义词贬义词的组合来进行,强烈的对比能起到较好的表达作用。如用“光荣”造句:“讲卫生是光荣的,不讲卫生是可耻的。”用“光荣”与“可耻”作对比,强调了讲卫生是一种美德。
四、用比拟词造句,可以借助联想、想象使句子生动。如用“仿佛”造句:“今天冷极了,风刮在脸上仿佛刀割一样。”
五、用关联词造句,必须注意词语的合理搭配。比如用“尽管……可是……”造句:“尽管今天天气很糟,但是大家都没有迟到。” 这就需要在平时学习中,把关联词的几种类型分清并记住。
六、先把要造句的词扩展成词组,然后再把句子补充完整。如用“增添”造句,可以先把“增添”组成“增添设备”、“增添信心”或“增添力量”,然后再造句就方便多了。
随着信息新媒体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继报纸、收音机、电视之后的主流媒体,并有将其整合的趋势。网民数量的激增使得网络话题的热议和网络语言迅速成为流行语。出现了很多新现象:网络造句——当某一新闻事件在网络迅速流传之后,新闻事件中的某一具有代表性的词语,在网友们的推广下,成为造句的主体,并迅速在网络流行展开。比如李刚事件中,我爸叫李刚成为流行语,以它进行的造句活动在网络铺开。例如:窗前明月光,我爸是李刚;给我一个李刚,我能撑起整个地球等。而在360与腾讯的3Q网络大战之后,一句“我很艰难的做出决定”也迅速流行。这类造句的特征主要是将已有的诗句、文章等进行改变而成。
Copyright © 2019- ckry.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