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施工单位采购材料是否需要招标,要按照施工数额来定。企业原材料限额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就要进行招标,可以参考:被纳入招投标范围的五类在建项目,如施工合约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采购单项合约估价在人民币1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约估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各项目单项合约估价均低于规定招标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人民币30000万元以上,都需要公开招投标。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我们办理类似案件的经验,劳务分包一般是只包工不包料的。如果您采购属于超出了劳务合同的范围。关键看工程的材料供应方式,是甲供还是施工方自行采购。如果是甲供,那么需要发包人向承包人授权。关于垫资问题,工程垫资应当做好约定确保合法化。施工企业垫资施工是目前建筑市场的一种常见现象。对此,我国法律之前曾命令禁止,但是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垫资施工逐渐被认可。如果确实需要垫资施工,一是选择垫资的形式,如大型项目根据本律师的经验可采取BOT特许经营、EPC等交钥匙工程形式来签订协议,这些形式是目前我国法律认可,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二是对于小型工程,一定要明确垫资的数额、支付期限、利息、垫资返还等细节。如果忽视了这些细节,那么垫资一般被法律视为工程欠款,施工企业的其他合法权益就得不到充分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施工单位采购材料是否需要招标,要按照施工数额来定。企业原材料限额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就要进行招标,可以参考:被纳入招投标范围的五类在建项目,如施工合约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采购单项合约估价在人民币1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约估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各项目单项合约估价均低于规定招标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人民币30000万元以上,都需要公开招投标。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第2种观点: 建筑施工企业材料采购程序: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采购计划;2、工程部经理签字后提交总经理审批;3、与供应商洽谈合同的细节以及具体金额;4、双方签订合同。5、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施工材料;6、工程部验证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合同要求;7、打款。一、办理施工许可证需哪些资料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资料如下:1、房屋建筑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10)法人委托书;(11)分类填报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用)。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8)掘路、占道许可手续(涉及掘路、占道的需提供);(9)法人委托书。3、装饰装修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仅外立面装修时提交);(3)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还需出具租赁协议复印件、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装修证明);(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核验后退回申请人);(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8)法人委托书。二、采购中标后多久合同签署三十日内。采购是指各级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三、企业招标注意事项企业招标注意事项有:1、遵守法律规定,依法进行招标采购。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工程建设或大宗商品买卖以及规定的招标采购目录内的产品,要按照《招投标法》、《采购法》规定,到指定的招投标中心或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2、招标要遵守公开、公正和择优原则,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实施招标。3、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协议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协议招标,也称议标,与特定供应商,通过商议方式确定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为招标。4、要按招标程序办理。【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3种观点: 建筑施工企业材料采购程序如下:定制采购计划;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提供建筑施工材料;工程部检验建筑施工材料;付款。一、采购方式是什么1、概述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2、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应作为采购的主要方式。3、邀请招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4、竞争性谈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5、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6.询价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二、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供的必要证明材料指什么材料必要证明材料的范围:1、所质疑的采购项目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如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2、证明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依法应当废标的证明材料,应当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应当中止、终止采购合同的证明材料。3、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如证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如何导致自己权益受损的材料。4、证明质疑供应商和委托代理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这些证明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证明材料和可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必要的证明材料仅是证明质疑属实和成立的必须的部分证明材料,有这些证明材料不能必然得出质疑属实和成立的结论;而充分证明材料是证明质疑属实和成立的必须的全部证明材料,有这些证明材料必然得出质疑属实和成立的结论。三、工程合同审批流程有哪些工程合同审批流程如下:1、公司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文本起草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参与合同履行评估;2、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经营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3、工程部负责审查工程合同的技术条款;4、物质采购部负责审查工程合同中各种材料的采购和供应条款;5、财务部审查合同支付、纳税等相关财务条款;6、法律顾问负责分析判断合同风险及相关法律内容;7、主管领导负责合同的整体审查;8、总经理批准。【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第五十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采购合同是否包含施工,由双方根据需要在合同中自行约定。采购人应当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九条 采购人应当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第三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中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第三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第三十二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发包准备由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立项文件被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表。方案表报同级采购监督机构审核时,须提供项目审批文件或备案文件原件并附复印件作为发包方案表附件。建设单位在办理发包方案时,应提供下列资料:计划部门的立项批文;审计部门出具的开工前审计报告;建设部门办理的规划许可证;设计部门设计的施工图纸。在项目首次发包前,由招标人向采购监督机构提交整个项目的发包初步方案。采购机构一是核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发包初步方案中,拟采用的发包方式的正确性,并纠正违反规定的发包方式;二是核对发包初步方案中标段划分的合理性,制止利用标段划分肢解或者规避招标的行为。每个项目工程可划分成四个标段:桩基础工程;土建水电工程;装饰工程;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应采用国家规定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按规定编制工程采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名称和项目名称;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数量;完成工程项目的期限;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发标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投标报价的要求;评标标准、方法、定标原则和确定废标的主要因素;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编制完毕后,由招标人报采购监督机构审核后发出。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采购监督机构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并报采购监督机构备案。"招标公告"应在招投标交易中心内张贴并至少在一家由国家或省指定的新闻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资质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从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申请开始之日应当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单位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竞标。邀请函内容主要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资质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七条 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采购法及本条例。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采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审查采、供货双方的基本情况。在采购谈判正式开始之前,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等。如果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的真实身份。若出面签约的是某业务人员时要注意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委托证明,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特别应注意在涉外商贸谈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开,若与子公司谈判,不仅要看母公司的资信情况,更要调查子公司的资信情况。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不负连带责任。2、严格审核采购合同主要条文。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以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谈判所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都必须严密、清楚,否则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特别应注意:签订的合同对商品的标准必须明确规定;交货地点应明确;接受货物时间应明确。3、合同必须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采购合同双方应就违约事项约定解决方式以及法律责任,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约定在违反合同事项时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发包准备由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立项文件被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表。方案表报同级采购监督机构审核时,须提供项目审批文件或备案文件原件并附复印件作为发包方案表附件。建设单位在办理发包方案时,应提供下列资料:计划部门的立项批文;审计部门出具的开工前审计报告;建设部门办理的规划许可证;设计部门设计的施工图纸。在项目首次发包前,由招标人向采购监督机构提交整个项目的发包初步方案。采购机构一是核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发包初步方案中,拟采用的发包方式的正确性,并纠正违反规定的发包方式;二是核对发包初步方案中标段划分的合理性,制止利用标段划分肢解或者规避招标的行为。每个项目工程可划分成四个标段:桩基础工程;土建水电工程;装饰工程;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应采用国家规定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按规定编制工程采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名称和项目名称;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数量;完成工程项目的期限;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发标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投标报价的要求;评标标准、方法、定标原则和确定废标的主要因素;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编制完毕后,由招标人报采购监督机构审核后发出。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采购监督机构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并报采购监督机构备案。"招标公告"应在招投标交易中心内张贴并至少在一家由国家或省指定的新闻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资质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从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申请开始之日应当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单位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竞标。邀请函内容主要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资质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七条 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采购法及本条例。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采购。
第2种观点: 公开招标方式作为国家机关的行政部门,在工作时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能。并且国家为了规范的工作,对进行的相关工作进行法律法规的制定。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保证的工作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中心直接邀请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其适用条件是:公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属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而无法按公开招标方式得到的;投标文件的准备和制作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或需要高额费用的。询价采购是指向三个以上供应商发出报价,对其报价进行比较以确定合格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对合同价值较低且价格弹性不大的标准化货物或服务的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中心在适当的条件下向单一供应商征求建议或报价进行的采购。是一种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适用条件比较严格: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原采购项目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在原招标项目范围内,补充合同的价格不超过原合同价格50%的工程,必须与原供应商签约的;从残疾人、慈善等机构采购的;采购方有充足理由认为只有从特定供应商外采购,才能促进实施相关目标的。拓展资料:按采购的集中程度划分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和半集中半分散采购三种方式。在规定限额以上或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采购应采用集中采购方式。在规定限额以下或采购目录范围之外的采购一般由采购实体分散采购。目前各地推行的定点采购实际属于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法律依据:《采购法》第二十六条: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进行预算审核;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批复采购计划,转采购办;采购办按采购制度审批汇总采购计划,一般货物采购交由采购中心采购,特殊物品采购可委托单位自行采购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三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部门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第三十四条 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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