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己家的自来水管道坏了自己负责。你也可以找物管来负责维修,但费用由你出。如果是水表前的管道漏水,就属于水公司负责修理,表后就自己负责修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六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一般来讲,自来水的制造只有本地的城市供水企业,农村不具备建造水厂,生产符合饮用标准的自来水的条件,因此,你当地的自来水肯定是城市供水企业提供的。二、比如我市(具体不说了)的农村自来水就是城市供水企业生产,但由市水利局下属单位“农村饮用水办公室”管理的,他和供水企业的关系是合作关系,管网由水利局铺设,收费也是农村饮用水办公室管理,收取的水费由农村饮用水办公室向自来水公司缴纳,并支付管理成本。三、也由部分城郊用户是由城市供水企业直接管理的,或者委托区域供水企业管理(区域供水企业不是自来水公司,只是合作关系,情况和农村饮用水办公室差不多,但是私有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应当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六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城市供水事业发展的,鼓励城市供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供水的现代化水平。第七条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供水工作。省、自治区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县级以上城市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第 对在城市供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1种观点: 可以先找村委会反映问题,也可以在你们市或县的或水务局官网查询当地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向水利部门反映了吃水难问题。农村自来水投诉可以找水务局投诉。可以去市水利局下属单位“农村饮用水办公室投诉。因为自来水是城市供水企业生产,但由市水利局下属单位“农村饮用水办公室”管理的,他和供水企业的关系是合作关系,管网由水利局铺设,收费也是农村饮用水办公室管理,收取的水费由农村饮用水办公室向自来水公司缴纳,并支付管理成本。水务局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水资源,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资源中长期和年度供求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农民安全饮水工作;负责水文管理工作。综上所述,农村自来水问题可以向当地水务局进行投诉,这样您的自来水问题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另外,您也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这个也可以进行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村级集中供水工程由受益村委会或村级供水协会管理,也可由村镇供水管理站负责运行管理,或者采取拍卖经营权、租赁承包、股份制经营等形式进行管理。水窖(旱井、水窑)等单户工程由用户自行管理。单村、单户供水工程由受益村、户自行管理,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由县城供水扩网建设的村镇供水工程,工程验收后移交县自来水公司管理。第十农村集中供水设施,户表至水源一侧的供水设施归投资者所有;户表和户表至用户一侧的供水设施归用水户所有。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所有者负责维修。用水户共有的供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可以委托供水单位统一管理。第十九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修制度,定期巡查供水设施,确保供水设施安全运行。第二十条未经供水单位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供水管道上连接取水设施。禁止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生产设施与供水管道连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电力公司服务电话:95598。含投诉台也可以打114再转。当家里发生停水停电现象时,1、 首先找小区的物业公司,询问物业是不是在维修或是否有相关业务工作在进行。2、物业公司不能答复的,联系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看看供电供水公司在小区或周边有没有业务工作,询问工作大概完成时间,以便做好下步打算。3、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仍不能给出明确回复或长时间不能解决问题的,打()热线或市政热线,说明相关情况,提出自己比较合理的要求。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水电维修工作,他们在维修过程中会进行停水停电保护。另外,供电局或自来水公司在进行线路管路改造或升级时也会停水停电。()热线是民生热线,帮助居民解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二条 行政机关可以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对检验合格的,行政机关应当发给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2319是城建服务热线,是国家建设部和信息产业部确定的全国建设行业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号码,涵盖公交、供水、燃气、供热、违章建筑等方面问题的处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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