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报警是在案发所在地还是户籍所在地1、报警是在案发所在地报案。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但是一般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机关管辖。2、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要遵守哪些规定应该遵循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一定。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可以向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的机关报案。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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