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1.交通法律法规有那些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第四条 各级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第五条 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第六条 各级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第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门规定并监制。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机动车报废的。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技术标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2.交通要遵守什么法律法规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青少年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在一些城市中,小学生外出均头戴小黄帽,集体活动时还手持“让”字牌,也是为了使机动车及时发现、避让,这种做法应当提倡。 横穿马
第3种观点: 律师解析: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属于编制,有的不属于。其实签订劳动合同与是否有编制并不相关,我们只要是国企,事业单位以及机关的正式工作人员,那么就是有编制。而国企,事业单位,机关等等与正式员工有的会签劳动合同,而有的并不签劳动合同,是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的。当我们与私企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并不属于编制。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1种观点: 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属于特殊场所,乘客在车内应该遵守秩序和相关规定,如吸烟、饮食、喧哗等都是不被允许的。公共交通工具是城市中基本的交通运输设施之一,方便市民出行。在车辆行驶中,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和秩序,国家针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法律法规。首先,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属于特殊场所,除了司机以外,其他人员都是乘客。因此,乘客应该遵守车内秩序,不得喧哗、互相打闹,不得在车内吸烟、饮食等。其次,公共交通工具出于安全考虑,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上车,并严禁在车厢内使用明火或者危险物品。最后,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乘客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赔偿。同时,乘客也有责任配合调查,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总之,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应该合法合规,自觉维护车内秩序,在确保个人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他人的影响。如果遇到朋友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可以和他交谈吗?可以,但是应该注意音量控制,不影响其他乘客。同时,如果朋友是在司机区域,应该避免打扰司机正常行驶。公共交通工具是城市中方便出行的重要设施,乘客应该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车内秩序和安全。同时,司机和相关管理人员也应该严格执行法规,确保乘客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共交通工具,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及其郊区范围内,为方便公众出行,用客运工具进行的旅客运输。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对城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发展影响极大,也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将公共交通工具界定为主要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中小城市中以公共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等为主要客运工具,其特点是灵活机动,成本相对较低,一般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主题。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公共交通工具是城市中基本的交通运输设施之一,方便市民出行。在车辆行驶中,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和秩序,国家针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法律法规。首先,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属于特殊场所,除了司机以外,其他人员都是乘客。因此,乘客应该遵守车内秩序,不得喧哗、互相打闹,不得在车内吸烟、饮食等。其次,公共交通工具出于安全考虑,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上车,并严禁在车厢内使用明火或者危险物品。最后,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乘客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赔偿。同时,乘客也有责任配合调查,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总之,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应该合法合规,自觉维护车内秩序,在确保个人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他人的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1种观点: 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属于特殊场所,乘客在车内应该遵守秩序和相关规定,如吸烟、饮食、喧哗等都是不被允许的。公共交通工具是城市中基本的交通运输设施之一,方便市民出行。在车辆行驶中,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和秩序,国家针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法律法规。首先,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属于特殊场所,除了司机以外,其他人员都是乘客。因此,乘客应该遵守车内秩序,不得喧哗、互相打闹,不得在车内吸烟、饮食等。其次,公共交通工具出于安全考虑,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上车,并严禁在车厢内使用明火或者危险物品。最后,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乘客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赔偿。同时,乘客也有责任配合调查,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总之,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应该合法合规,自觉维护车内秩序,在确保个人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他人的影响。如果遇到朋友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可以和他交谈吗?可以,但是应该注意音量控制,不影响其他乘客。同时,如果朋友是在司机区域,应该避免打扰司机正常行驶。公共交通工具是城市中方便出行的重要设施,乘客应该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车内秩序和安全。同时,司机和相关管理人员也应该严格执行法规,确保乘客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共交通工具,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及其郊区范围内,为方便公众出行,用客运工具进行的旅客运输。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对城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发展影响极大,也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将公共交通工具界定为主要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中小城市中以公共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等为主要客运工具,其特点是灵活机动,成本相对较低,一般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主题。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公共交通工具是城市中基本的交通运输设施之一,方便市民出行。在车辆行驶中,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和秩序,国家针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法律法规。首先,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属于特殊场所,除了司机以外,其他人员都是乘客。因此,乘客应该遵守车内秩序,不得喧哗、互相打闹,不得在车内吸烟、饮食等。其次,公共交通工具出于安全考虑,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上车,并严禁在车厢内使用明火或者危险物品。最后,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乘客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赔偿。同时,乘客也有责任配合调查,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总之,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应该合法合规,自觉维护车内秩序,在确保个人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他人的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共交通工具,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及其郊区范围内,为方便公众出行,用客运工具进行的旅客运输。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对城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发展影响极大,也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将公共交通工具界定为主要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中小城市中以公共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等为主要客运工具,其特点是灵活机动,成本相对较低,一般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主题。
第2种观点: 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属于特殊场所,乘客在车内应该遵守秩序和相关规定,如吸烟、饮食、喧哗等都是不被允许的。公共交通工具是城市中基本的交通运输设施之一,方便市民出行。在车辆行驶中,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和秩序,国家针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法律法规。首先,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属于特殊场所,除了司机以外,其他人员都是乘客。因此,乘客应该遵守车内秩序,不得喧哗、互相打闹,不得在车内吸烟、饮食等。其次,公共交通工具出于安全考虑,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上车,并严禁在车厢内使用明火或者危险物品。最后,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乘客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赔偿。同时,乘客也有责任配合调查,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总之,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应该合法合规,自觉维护车内秩序,在确保个人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他人的影响。如果遇到朋友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可以和他交谈吗?可以,但是应该注意音量控制,不影响其他乘客。同时,如果朋友是在司机区域,应该避免打扰司机正常行驶。公共交通工具是城市中方便出行的重要设施,乘客应该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车内秩序和安全。同时,司机和相关管理人员也应该严格执行法规,确保乘客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共交通工具,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及其郊区范围内,为方便公众出行,用客运工具进行的旅客运输。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对城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发展影响极大,也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对运行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
第1种观点: 一、网约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吗1、网约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网约车从业资格证有效期是三年,同时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km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km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会退出网约车经营。1、法律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二、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哪些条件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3、无暴力犯罪记录;4、城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2种观点: 一、网约车是否属于营运车辆1、网约车属于营运车辆。私家车做网约车,车辆需要改成营运性质。参与网约车运营的平台公司、车辆、司机做出新的要求,对于加入网约车平台的私家车需将车辆变更为营运车辆属性。2、法律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五条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三)未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四)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五)未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六)未按照规定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七)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的;(八)未履行管理责任,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再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件。二、网约车违规怎么处罚1、一般情形下是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将会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2、如果所犯情节严重的,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3、如果情节非常严重的,将会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网约车与出租车一样,属于公共交通工具。法律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规,制定本办法。第三条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认为有必要实行指导价的除外。第四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1种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机关的人民在执勤任务需要时可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但不得干扰乘客正常出行,也不能强制要求乘坐优先交通工具。机关的人民在履行执勤任务时需要快速到达现场并进行处置,因此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这种特殊的优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而来。该法规定,机关的执法人员在出现紧急情况,确需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则有权利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经过车站、港口、机场等相关单位协助。但在使用优先权时,执法人员应当尽可能避免干扰其他乘客的正常出行,同时也不能强制要求乘坐优先交通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关执法人员不能滥用优先权。如果执法人员在使用优先权时发生违法行为或者非法侵犯公民权益,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机关执法人员在使用优先权时出现非正常情况,比如滥用职权、干扰其他乘客出行等,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机关执法人员在使用优先权时出现滥用职权、干扰其他乘客出行等问题,其他乘客可以向相关单位(如车站、港口、机场等)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向机关投诉。如果其他乘客因为执法人员的优先乘坐而受到损失,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赔偿。机关执法人员如果出现违法行为或者非法侵犯公民权益,其他乘客也可以依法向机关提出诉讼,维护自身利益。机关的人民在执勤任务需要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但是,在使用优先权时,执法人员应当尽可能避免干扰其他乘客的正常出行,也不能强制要求乘坐优先交通工具。如果执法人员在使用优先权时发生违法行为或者非法侵犯公民权益,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法》 第二十四条 人民武装因执行任务的紧急需要,经出示人民武装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共交通工具,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及其郊区范围内,为方便公众出行,用客运工具进行的旅客运输。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对城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发展影响极大,也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将公共交通工具界定为主要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中小城市中以公共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等为主要客运工具,其特点是灵活机动,成本相对较低,一般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主题。
第3种观点: 法律解析:机关的人民在履行执勤任务时需要快速到达现场并进行处置,因此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这种特殊的优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而来。该法规定,机关的执法人员在出现紧急情况,确需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则有权利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经过车站、港口、机场等相关单位协助。但在使用优先权时,执法人员应当尽可能避免干扰其他乘客的正常出行,同时也不能强制要求乘坐优先交通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关执法人员不能滥用优先权。如果执法人员在使用优先权时发生违法行为或者非法侵犯公民权益,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法》 第二十四条 人民武装因执行任务的紧急需要,经出示人民武装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第1种观点: 一、怎么认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公共交通工具主要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客运列车、客运轮船、客运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交通工具。在运营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应当包括行为人本身就在该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机、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行为人对运行途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实施的抢劫。这种抢劫一般是针对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及所载财物实施的,不应包括抢劫公共交通工具本身。抢劫公共交通工具的,如果达到了数额巨大,应当适用本条第4项情形的规定。公共交通工具往往载客较多,在它上面实施抢劫,一则说明抢劫犯的主观恶性较大,胆敢在公共场合抢劫;二则因公共交通工具正在行进途中,可能给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旅客、司机、乘务员等多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上的重大损失,甚至危及交通安全,因而危害特别严重。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就场所特征而言,抢劫行为发生在能够且实际承载多数乘客的、正在运行过程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1、本罪中的“公共交通工具”,是指能够且实际承载多数乘客的大、中型汽车、火车、船只、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因为,只有在实际承载多数乘客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的抢劫犯罪,在客观方面才显现出其同时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权利构成普遍地侵害或威胁,从而较之单纯抢劫特定个人的行为,具有更大的客观危害性。2、在主观方面才能充分反映行为人面对多数乘客仍然决意实施抢劫,亦具有更为严重的主观恶性程度。(二)本罪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是指正在运行过程中的大、中型汽车、火车、船只、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只有在运行过程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行为,才能既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又危害公共交通运输安全,从而较抢劫罪的基本犯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借此从另一方面强化加重处罚的事实依据和理由。1、对于在公共交通工具的始发站、终点站、长途客运的中途留宿过夜站点上登车实施抢劫的行为,因此时的公共交通工具并非处于正在运行的过程中,抢劫行为并不危害公共交通运输安全,故不宜认定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但是,对于拦截行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实施抢劫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2、就行为特征来说,抢劫行为是公然实施的,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构成普遍的侵害或威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没有破坏公共交通工具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破坏交通工具行为所给予的罪行是破坏交通工具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共交通工具,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及其郊区范围内,为方便公众出行,用客运工具进行的旅客运输。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对城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发展影响极大,也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对运行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
第1种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机关的人民在执勤任务需要时可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但不得干扰乘客正常出行,也不能强制要求乘坐优先交通工具。机关的人民在履行执勤任务时需要快速到达现场并进行处置,因此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这种特殊的优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而来。该法规定,机关的执法人员在出现紧急情况,确需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则有权利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经过车站、港口、机场等相关单位协助。但在使用优先权时,执法人员应当尽可能避免干扰其他乘客的正常出行,同时也不能强制要求乘坐优先交通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关执法人员不能滥用优先权。如果执法人员在使用优先权时发生违法行为或者非法侵犯公民权益,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机关执法人员在使用优先权时出现非正常情况,比如滥用职权、干扰其他乘客出行等,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机关执法人员在使用优先权时出现滥用职权、干扰其他乘客出行等问题,其他乘客可以向相关单位(如车站、港口、机场等)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向机关投诉。如果其他乘客因为执法人员的优先乘坐而受到损失,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赔偿。机关执法人员如果出现违法行为或者非法侵犯公民权益,其他乘客也可以依法向机关提出诉讼,维护自身利益。机关的人民在执勤任务需要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但是,在使用优先权时,执法人员应当尽可能避免干扰其他乘客的正常出行,也不能强制要求乘坐优先交通工具。如果执法人员在使用优先权时发生违法行为或者非法侵犯公民权益,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法》 第二十四条 人民武装因执行任务的紧急需要,经出示人民武装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共交通工具,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及其郊区范围内,为方便公众出行,用客运工具进行的旅客运输。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对城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发展影响极大,也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将公共交通工具界定为主要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中小城市中以公共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等为主要客运工具,其特点是灵活机动,成本相对较低,一般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主题。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机关的人民在履行执勤任务时需要快速到达现场并进行处置,因此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这种特殊的优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而来。该法规定,机关的执法人员在出现紧急情况,确需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则有权利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经过车站、港口、机场等相关单位协助。但在使用优先权时,执法人员应当尽可能避免干扰其他乘客的正常出行,同时也不能强制要求乘坐优先交通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关执法人员不能滥用优先权。如果执法人员在使用优先权时发生违法行为或者非法侵犯公民权益,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法》 第二十四条 人民武装因执行任务的紧急需要,经出示人民武装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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