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居住证样子与身份证样子相似,但其登载内容不同。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1、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2、本人相片;3、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4、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2、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3、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居住证明时间规定如下:1、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2、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一)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三)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四)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一)义务教育;(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二、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1、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2、本人相片3、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4、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