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哪些1、水利工程主要包括:(1)防止洪水灾害的防洪工程;(2)防止旱、涝、渍灾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田水利工程;(3)将水能转化为电能的水力发电工程;(4)改善和创建航运条件的航道和港口工程;(5)为工业和生活用水服务,并处理和排除污水和雨水的城镇供水和排水工程;(6)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维护生态平衡的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水利工程;(7)保护和增进渔业生产的渔业水利工程;(8)围海造田,满足工农业生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条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二、水利工程的目的有哪些水利工程的目的包括:1、为了控制、利用和保护地表及地下的水资源与环境而修建的各项工程建设;2、同时为防洪、灌溉、发电、航运等多种目标服务,则称为综合利用水利工程。
第3种观点: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依据如下:1、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2、施工部署,包括年度计划,项目法人要求及施工计划安排等。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中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如下:1、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提出的初步说明。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单位或设计单位承担;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3、初步设计阶段:确定项目的各项基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其中概算静态总投资原则上不得突破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的静态总投资。静态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应估算静态总投资在15%以下时,要对工程变化内容和增加投资提出专题分析报告。超过15%以上(含15%)时,必须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原程序报批;4、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包括招标设计)是指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开工前,必须完成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招标设计指为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招标而进行的设计工作;5、建设实施阶段:指主体工程的建设实施,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组织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6、生产准备(运行准备)阶段;7、竣工验收阶段;8、后评价阶段:主要内容:影响评价、经济效益评价、过程评价。项目后期评价: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法律依据:《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三条强制性条文是指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水利工程安全、环境保护、能源和资源节约及其他公共利益等方面,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必须强制执行的技术要求。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分项工程的划分: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细分,是构成分部工程的基本项目,又称工程子目或子目,它是通过较为简单的施工过程就可以生产出来并可用适当计量单位进行计算的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一般是按照选用的施工方法、所使用的材料、结构构件规格等不同因素划分。如在砖石工程中可划分为砖基础、砖墙、砖柱、砌块墙、钢筋砖过梁等分项工程,在土石方工程中可划分为挖土方、回填土、余土外运等分项工程。法律依据《建筑法》。法律客观:《 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分项工程的划分: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细分,是构成分部工程的基本项目,又称工程子目或子目,它是通过较为简单的施工过程就可以生产出来并可用适当计量单位进行计算的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一般是按照选用的施工方法、所使用的材料、结构构件规格等不同因素划分。如在砖石工程中可划分为砖基础、砖墙、砖柱、砌块墙、钢筋砖过梁等分项工程,在土石方工程中可划分为挖土方、回填土、余土外运等分项工程。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分项工程的划分: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细分,是构成分部工程的基本项目,又称工程子目或子目,它是通过较为简单的施工过程就可以生产出来并可用适当计量单位进行计算的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一般是按照选用的施工方法、所使用的材料、结构构件规格等不同因素划分。如在砖石工程中可划分为砖基础、砖墙、砖柱、砌块墙、钢筋砖过梁等分项工程,在土石方工程中可划分为挖土方、回填土、余土外运等分项工程。法律依据《建筑法》。法律客观:《 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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