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开荒土地使用权争议解决方法: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处理,收回土地使用权需补偿。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起诉。土地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不得改变现状。法律分析一、关于解决开荒土地使用权争议的办法:1. 如果关于开荒地的使用权存在争议,应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处理方式。若要收回开荒者的土地使用权,应对开荒者提供适当补偿;或者:1. 处理开荒地使用权争议的方法如下:a. 如果存在使用权争议,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处理;b. 如果需要收回开荒者的土地使用权,应对开荒者进行适当补偿。2、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起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规定,对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开荒地的使用权有争议,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如何处理,如果要收回开荒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对开荒者作出适当补偿。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起诉。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结语针对开荒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解决办法,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应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处理方式,包括对开荒者提供适当补偿来收回土地使用权。其次,可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起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纠纷,若无法达成一致,可申请仲裁或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现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第四章 治 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五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必须采取治理措施,改善土地质量;确实力完成治理任务的,可以委托他人治理或者与他人合作治理。委托或者合作治理的,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推广单位,应当为土地使用权人和承包经营权人的治沙活动提供技术指导。采取退耕还林还草、植树种草或者封育措施治沙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提供的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十七条 禁止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应当制定植被管护制度,严格保护植被,并根据需要在乡(镇)、村建立植被管护组织,确定管护人员。在沙化土地范围内,各类土地承包合同应当包括植被保护责任的内容。
第3种观点: 农村开荒土地纠纷解决方式:由村民会议决定处理方式,或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无效可向起诉。《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处理。个人间争议由乡级或县级处理,单位间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荒地可经批准长期使用。法律分析解决农村开荒土地纠纷的方式是:对于开荒地使用权的争议应由村民会议决定处理方式,或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不能解决的可以直接向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第四十一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拓展延伸解决开荒地30年纠纷的最佳实践解决开荒地30年纠纷的最佳实践是通过以下步骤来进行:首先,双方应当积极沟通和协商,以寻求和解的可能性。双方可以委托的调解人或第三方中介机构来促进对话和协商,以达成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其次,进行全面的法律调查和证据收集。了解开荒地的历史、权属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收集相关证据和文件,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接下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咨询律师或法律专家,了解法律程序和可能的法律后果,以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协商和法律意见的基础上,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解决纠纷。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双方的意愿。最后,执行达成的解决方案。确保双方履行协议,并监督解决方案的执行过程,以避免再次出现纠纷。综上所述,解决开荒地30年纠纷的最佳实践是通过积极沟通、法律调查、法律意见、适当的解决方式和有效的执行来寻求和解。这将有助于实现长期的解决方案,维护双方的权益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结语解决农村开荒土地纠纷,需要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和协商沟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村民会议、仲裁机构或来解决争议。同时,双方应积极协商,收集证据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并确保解决方案的执行,有助于实现长期和谐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年限和管理办法,由规定。使用已经沙化的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治理者应当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承包期限和当事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双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县级依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保护集体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十七条 禁止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应当制定植被管护制度,严格保护植被,并根据需要在乡(镇)、村建立植被管护组织,确定管护人员。在沙化土地范围内,各类土地承包合同应当包括植被保护责任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第四章 治 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第1种观点: 土地三年不开发农民不能收回。如果还具备耕种条件,可以恢复耕种,再要使用时,如果农作物还没收获,需要补偿青苗损失。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我是菜农,占用了土地,但三年没开发,我有权回来土地三年不开发农民不能收回。如果还具备耕种条件,可以恢复耕种,再要使用时,如果农作物还没收获,需要补偿青苗损失。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我是菜农,土地占用,但三年没有开发,我有权要回来土地三年不开发农民不能收回。如果还具备耕种条件,可以恢复耕种,再要使用时,如果农作物还没收获,需要补偿青苗损失。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我承包的土地,被非法占用,怎么办?法律分析:承包的土地被人侵占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并反映情况。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爸爸承包土地有四个恐慌证明,现在有企业要占用土地,有权收回吗?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包括: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土地核准报废的;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采取非法手段骗取批准的;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收回土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或者有批准权的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土地被亲戚占用,但没有那块土地的所有权该怎么办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合法。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私下进行买卖交易土地将被收回。法律依据:《》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农村土地被霸占,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1、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2、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3、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二、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应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时应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时,应做到以下几点: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耐心的说服工作,讲明利害关系;3、既要符合法律法规,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4、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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